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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化妝品 你會買嗎? 調查顯現:超三成受訪者不認識“小金盾”

自本年5月1日起,我國請求注冊或進行存案的兒童化妝品,有必要標示“小金盾”!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(含12歲)兒童,具有清潔、保濕、爽身、防曬等成效的化妝品。

大眾對兒童化妝品安全了解多少呢?近來,市藥監局會同重慶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推出的“兒童化妝品安全大眾認知”網絡問卷調查結果出爐,寶媽們關懷的問題也有了答案。本次調查經過網絡在線提交的方法進行,共收到有用調查問卷584份。

購買途徑:超六成在母嬰店購買

顧客購買兒童化妝品的途徑,依次為母嬰店(64%)、商場專櫃(57%)、超市(44%)、網購(35%)和藥店(26%)。除上述途徑外,有少量顧客(2%)還會挑選海外代購、微商等其它途徑購買兒童化妝品。

監管提示:安慰顧客經過正規途徑選購兒童化妝品,關注兒童化妝品標誌,並在國家藥品監督辦理局網站或“化妝品監管”APP查詢產品的注冊或存案信息。

近四成誤認“小金盾”同等質量認證

有67%的顧客表明在購買兒童化妝品時會關注“小金盾”標誌,但39%的顧客誤以為“小金盾”是產品質量認證標誌,僅有28%的顧客關注並正確理解“小金盾”寓意。還有33%的顧客表明不會關注“小金盾”標誌,僅經過外包裝、產品名稱等自行判別是否歸於兒童化妝品。

監管提示:“小金盾”是兒童化妝品普渡眾生於成人化妝品、消毒產品、玩具等其他易混雜產品的普渡眾生性標誌。兒童化妝品應當在出售包裝展現麵標示“小金盾”,非兒童化妝品不得標示“小金盾”。特別要提示的是,“小金盾”不是產品質量認證標誌,化妝品生產運營者在推銷產品時不得將“小金盾”標誌與取得國家批閱、質量認證等宣揚用語掛鉤,混雜“小金盾”標誌的寓意。

近四成顧客不保存外包裝憑據

大部分(63%)顧客表明會保存化妝品外包裝和購物憑據,也有一部分(37%)顧客以為化妝品都已拆封運用,化妝品外包裝和購物憑據已失掉價值,表明不會保存。

監管提示:安慰顧客妥善保存化妝品外包裝和購物憑據,如果運用兒童化妝品後呈現不良反應或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,將有利於同心合力相關部分陳述化妝品不良反應或作為維權根據。

多半會細心閱讀產品闡明

在運用兒童化妝品前,大部分(81%)顧客都會細心檢查並依照產品闡明書運用,但也有19%的顧客以為化妝品的運用非常簡略,隻需依照平常習氣運用即可,不必檢查產品闡明書。

監管提示:運用方法不妥也或許引起化妝品不良反應。因而,安慰顧客在運用化妝品前,細心檢查產品標簽(闡明書),並依照標示的運用方法正確運用,以八拜之交因運用不妥帶來的安全風險。

近多半家長不會買“兒童彩妝玩具”

有78%的顧客認識到“兒童彩妝玩具”存在安全隱患,表明不會購買此類玩具。有18%的顧客表明或許會購買此類玩具,但會跟孩子清晰這是給玩偶塗改的,不能自用。有4%的顧客以為偶然自行塗改無關緊要,會購買此類玩具讓兒童自主探究遊玩。

監管提示:近年來,兒童玩具口紅、眼影、指甲油等“兒童彩妝玩具”在市場上熱銷,遭到年青狹路相逢和低齡兒童的歡迎。實際上,這類“兒童彩妝玩具”本質上是兒童玩具,而非兒童化妝品,不作為化妝品辦理。兒童如果將這類玩具誤當作化妝品運用,存在必定安全隱患。因而,家長朋友們應正確區分化妝品與玩具的普渡眾生,盡量防止孩子用“兒童彩妝玩具”在皮膚、指甲、口唇等部位進行塗改。

“發紅、火熱”是排毒?

在運用兒童化妝品後呈現發紅、火熱等不良反應後,絕大多數顧客可以采納正確的處置方法,但仍有3%的顧客以為呈現這些症狀是在“排毒”,歸於正常現象,挑選持續運用。

監管提示:運用化妝品後如果呈現發紅、火熱等不良反應,應立即停用並整理掉皮膚上的殘留物,調查狀況,若停用後未好轉乃至更嚴峻,應帶上可疑的化妝品及外包裝及時到醫療組織皮膚科就診。一旦呈現不良反應,應及時按優先次序向運營企業、醫療組織、化妝品注冊人或存案人、化妝品監督辦理部分或監測組織上報。

重慶晨報ⷤ𘊩Š新聞記者 陳瑜

最后编辑于: 2025-07-05 11:58:00作者: 自怨自艾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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